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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讓遺囑變廢紙 公證爭議最少

 

銘揚地政士事務所代書賴政銘表示,以台灣的風俗民情,不少人認為規畫遺產是件觸霉頭的事情,但為避免日後爭議,預立遺囑是不錯選擇。

 

 

Q:立遺囑有什麼條件嗎?家屬間口頭或書面做成協議有沒有效?

 

 

A:家屬間的口頭及書面協議容易引起爭議,最好的作法是將遺囑拿到法院公證,因為有公證效力,就算發生糾紛和訴訟,文件可當作絕對的證據。但是公證人必須逐一審核財產資料,手續較為繁複。

 

公證遺囑是由立遺囑人指定2位以上的見證人,由立遺囑人口述,公證人筆記、宣讀、講解,經立遺囑人認可後,記明時間,再由公證人、見證人及遺囑人同時簽名。

 

專家提醒,公證人必須通過國家資格考試。建議最好在立遺囑時同時錄影,可以減少日後爭議。公證費用視遺產額高低不同,遺產額愈高,公證費也愈高。

 

 

Q:如果未事先立遺囑,誰有權利可以繼承遺產?

 

 

A:簡單來說,生前未立遺囑,如有妻小,遺產由妻小均分,如無妻小,則歸父母所有。假設死者有配偶、無子女,其遺產由配偶二分之一,另外二分之一由父母均分,如父母也不在人世,則由兄弟姊妹、祖父母依順位繼承。

 

 

Q:辦理繼承有時間限制嗎?

 

 

A: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,通常要在6個月內完成,但如果有特殊因素(例如:無法繳稅、找不到繼承人、遺產太多或官司訴訟等),可向相關單位提出展延。

 

 

Q:親人過世後,若在銀行有定存,繼承人該怎麼做?

 

 

A:家屬須在30日內至往生者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好除戶登記,再向國稅局申報及繳納遺產稅後,繼承人才能處分遺產。

 

辦理除戶須準備死亡證明書、往生者身分證、戶口名簿,及申請人身分證和印章。

 

申請帳戶結清時,全體繼承人要到場,若無法到場則須提供印鑑證明、簽委託書。

 

除戶不需動到銀行帳戶,但辦理除戶後,銀行帳戶的錢會暫時凍結,直到辦完繼承手續才拿得到。就算是配偶,仍不能自行去銀行領款。

 

另外,計算遺產稅時,金融機構是以死者死亡當天銀行戶頭餘額為計算基準,所以該繳多少稅、能繼承多少錢都是固定的,除戶前將現金領出,不會影響能繼承財產多寡。

 

新聞出處:元氣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