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擷取外交部加拿大間證及入境許可須知
未成年兒童旅行注意事項:(本項資料依加國邊境服務局現行法規摘譯,請查閱http://www.cbsa-asfc.gc.ca)
● 加國非常重視兒童失蹤問題,極有可能在您入/出加國國境時,要求出示同意書或相關證明,或針對隨行未成年兒童詢問詳細問題,倘未能出示同意書或相關證明,或無法妥善回答問題,則可能被拒絕入/出境。
● 父/母為共同監護人時,雖共攜未成年子女(18歲以下)旅行,建議攜帶合法監護證明文件。
● 父/母為共同監護人時,倘僅其中一方攜未成年子女旅行,建議取得另一監護人同意書(consent letter),其中載有另一監護人之全名、地址、電話。
● 分居或離婚之單親父母攜未成年子女旅行,建議攜帶有效分居/離婚證明。
● 倘與未成年兒童(18歲以下)旅行者非其父母/監護人,強烈建議取得父母/監護人之同意書,其中載有父母/監護人之全名、地址、電話。
● 倘未成年兒童自行旅行,務必攜有父母/監護人同意書,其中載有父母/監護人與加國接待友人之全名、地址、電話,以及未成年兒童停留加國之時間。
● 倘有車輛接送,建議父母/監護人與未成年兒童同車,以避免不必要之誤會。
辦理方式
應到場之人
未成年人之父母(或監護人)須親自到場簽名。不可委託他人代理。
如有單方行使監護權、或監護人非父母之情況,請準備戶籍謄本佐證。
應備文件
到場人的身分證、護照
未成年子女的護照
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(證明親子關係)
同意書表格
加拿大同意書範本
https://travel.gc.ca/docs/child/consent-letter_lettre-consentement-eng.pdf
巴西同意書範本
file:///Users/jean/Downloads/formulario-autorizacao-de-visto-para-menores.doc
公證費用
750元